2000年11月,上海法院在审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时,将电子邮件作为定案的有效证据,在全国司法审判中尚属首例。
面对10多年前的这个新闻报道,相信大多数人现在会觉得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不是很正常吗?然而在当时,电子邮件能否被作为证据,经过学界和法律界的广泛而深刻的讨论。
2018年6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基于区块链证据做出了全国首例法判例,人们又开始展开新一轮大讨论。
正方观点认为,区块链技术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可以使得交易数据存储分布化、证据提取自动化,质证过程同步化,可以大大提高司法效率。
反方观点认为,不存在不被怀疑的技术,区块链技术如何证明不被怀疑?如果code is law,是否意味着律师就要被淘汰?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现实商业是否已经足够成熟?
2019年5月10日,由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小组主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浙江数秦科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DT时代,智慧法治”2019数字司法研讨会,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对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现状可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极具深度和广度的大辩论,现场思想火花四溅,金句频出。
巴比特根据研讨会内容,提炼出部分关键内容,供业界人士参考。
(研讨会现场)
一些事实: 1.1现阶段,区块链取证应用的范围还不广泛。 1.2区块链存证业务并不赚钱。 1.3区块链技术其实是证据的基因重新再造和提取的过程。
一些疑问: 2.1如果code is law,是否意味着律师就要被淘汰? 2.2区块链是靠技术公信,公证是靠国家公信力,二者结合是否矛盾? 2.3.技术在怀疑中被接受,区块链能不能创造一种不被怀疑的技术?
一些展望: 3.1区块链技术可以保证“第四方”实现无信任中介。 3.2区块链发展到一定地步有可能真的到“无讼”。 3.3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区块链司法应用是风向标。
1.1 区块链取证应用的范围还不广泛
2018年至今,我国杭州、广州、北京3家互联网法院在“司法+区块链”领域均取得了一定进展。
2018年6月27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基于保全网上的区块链证据做出了全国第一例区块链司法判例。2019年3月30日,广州互联网法院立足于区块链技术的“网通法链”智慧信用生态系统上线。2019年4月1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首个涉区块链“天平链”的判决出炉。
不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卫明律师认为,区块链取证应用的范围并不是很广范,只是出现了少量的试点。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现行的中心化体系由于规模和成本的优势,现阶段还是有显著优势的。但是未来随着信息交互成本的下降,去中心化的证据体系有望能够迅速进入到司法活动的主要舞台上。
“现在说区块链很悬乎,但真正用区块链的并不多,所有区块链技术都号称做存证,但事实上存证技术也不是很成熟,没有各种专业机构的服务也是做不到的。”数秦科技董事长高航补充道。
1.2 区块链存证业务并不赚钱
在很多新闻报道中我们看到,区块链存证,是很多团队做区块链应用选择的一个切入点,那么这项业务到底赚不赚钱呢?
高航坦言,做区块链存证并不赚钱,就像卖保险,事实上什么都没发生但需要花额外的成本做这件事情。
所以,数秦科技也在寻求在新场景中挖掘价值,并联合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等专业化的机构共同构建体系,在增量价值中挖掘出商业价值,从而使得数据像货币一样循环流动起来。
1.3 区块链技术其实是证据的基因重新再造和提取的过程
对于证据的真实性,上海市徐江区公证处主任潘浩表示,从来没有客观的真实,客观的真实是很难取得,只能追求法律真实,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程序的真实。
“区块链技术其实是证据的基因重新再造和提取的过程。每个人都有基因,人的基因到底是不是最客观的东西,都很难讲。”从公证的角度看,潘浩认为,区块链技术解决的是存在的问题,需要跟实体的程序以及跟司法鉴定、公证机构、其他机构结合起来,这样才更加有利于数据存储的真实。
2.1 如果code is law,是否意味着律师就要被淘汰?
“code is law”是前些年区块链圈子里经常讨论的话题,在理想主义者眼中,代码即法律。更有好事者煽风点火,认为随着区块链智能合约的运用,律师这一角色面临失业的风险。
高航持反对态度,他认为,在新工具、新生产要素、新社会关系里同样需要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换句话说,在涉及区块链或者数字货币的司法场景时,需要懂这些新技术的具备法律素质的专业律师。
2.2 区块链是靠技术公信,公证是靠国家公信力,二者结合是否矛盾?
正方观点认为,区块链的一大特色是去中心化,而目前司法流程中的证据、举证还是围绕在中心的概念上。
“比如我们共同认识一个人他就是证人,或者这个人看到了同时发生的事他成为了证人。我们共同有物证的连接点他成为了物证,我们共同签署了一份文本,变成了书证。这就是产生围绕着中心化连接点的思路。”吴卫明说。
反方观点认为区块链只是工具,数秦科技董事长高航以与杭州互联网法院基于保全网上的区块链证据做出的全国第一例区块链司法判例为例,实践中联合了鉴定中心、公证处、仲裁以及其他司法机构,本质上是把电子公证处的公信力、专业的公信力和区块链技术公信力三者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价值互联网共识根基”。
2.3 技术在怀疑中被接受,区块链能不能创造一种不被怀疑的技术?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所有的互联网审判基本没有涉及到刑事?因为刑事的认证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这意味着没有一种技术是可以不被怀疑的,所以在刑事领域非常困难。”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小组成员章晓琴表示,在民商事领域中是优势证据,只要审判者认为目前这种情况下为真的可能性大于为假的可能性就可以采纳。没有不受怀疑的技术,也没有不被突破的技术,也许若干年后看当时认为是真的东西其实是假的。
吴卫明对于“没有不受怀疑的技术”持部分同意态度。他指出,区块链技术之所以可靠,是因为有一套密码学的原理,同时分布了无数个节点。
“技术被怀疑是说没有达到司法认证标准术,如果达到了司法认证标准,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就可以认为在当前技术条件下是基本安全的,在民事案件的认证机制上就可以成立。”3.1 区块链技术可以保证“第四方”实现无信任中介
在现实中,有很多第三方证据保管平台、存证平台往往是利益的相关方,第三方不是那么纯粹,这时候就出现了“第四方”的概念。
高航解释称,“第四方”是与各方完全没有相关的关联方,实现这一手段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借助了区块链的概念。
3.2 区块链发展到一定地步有可能真的到“无讼”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负责人徐小蔚认为,如果能够建立一种普遍的信任机制和共识机制,区块链发展到一定地步有可能真的实现“无讼”。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巍以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为例,如果将财务流、信息流、业务流都经过区块链存证,上市公司造假成本会非常高、难度非常大,同样也带来了非常高的公信力。
“律师也有责任、有义务把区块链存证推广到交易的每一个环节,让交易的每一个环节都是真实、可验证、不可逆的,在这种其他下商业的秩序以及真实财务情况才会更可信。”3.3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区块链司法应用是风向标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代政表示,区块链司法应用是风向标,因为司法是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红线。
“区块链在司法中使用并不是以引领为目的,应用量是很小的,但是具有风向标的意义。如果区块链都能在司法里广泛使用了,司法联盟链都能广泛建立起来了,那我想这能大多地促动区块链在一般商业行为中的使用。”徐小蔚进一步指出,如果区块链在司法领域存在的疑问都能解决的话,接下来在更多的交易、版权创作等领域是肯定能够得到答案,“司法也许就是1%,剩下的99%就能得到大规模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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