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华早报消息,普华永道(PwC)表示,新加坡政府关于数字支付代币免除销售税的提议将有益于加密货币交易所、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家。PwC Hong Kong企业税业务合伙人Gwenda Ho表示,免除7%的商品和服务税(GST),也将使新加坡在加密货币方面成为税收友好的司法管辖区,从而更接近中国香港。她表示,新加坡税务局的提议可能会刺激企业家在基于区块链的服务和解决方案领域进行更多创新。Ho还表示,拟议的规则似乎表明,只要代币具有指南中定义的数字支付代币特征,ICO的此类收入也可以免于商品及服务税;加密货币交易所和资产管理公司也可能受益于代币销售免税。
我们生活在一个复杂多元创新的世界,新兴科技正在一步步改变和颠覆我们的生活。随着区块链技术浪潮的滚滚而来,依托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支付方式也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和使用,数字货币正在开启不一样的支付时代!
早在7月5日,新加坡税务局(IRAS)公布了最新草案:对于支付类数字货币供应免征消费税(GST),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现行政策,支付类数字货币的供应被视为应纳税服务供应,因此,对于注册GST的公司来讲,其进行的任何销售、发行与转让数字支付货币行为,都适用于GST。当这些支付类数字货币被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导致产生双重应税供应:此支付类数字货币的应税供应,以及货物(服务)的应税供应。
为了避免以上的双重纳税供应情形产生,新加坡税务局宣布:
a.使用支付类数字代币购买货物或服务,该购买行为不属于应纳税“供应”,不需要计入GST纳税范围。
b.使用支付类数字货币去交换(交易)法币或其他类型的支付类数字货币(包括ICO),可豁免GST。
此外,新加坡税务局还对“支付类数字货币”进行了详细定义,该草案显示,支付类加密货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以单位表示;
2.可以互换;
3.不与其他任何法定货币进行锚定;
4.被公众普遍接受。
新加坡税务局例举了几个符合上述规定的加密货币币种,分别为:比特币、以太币、瑞波币、达世币、门罗币以及Zcash。
在新的草案指导下,因为加密货币不再需要缴纳商品服务税,加密货币用户可以像现金一样使用其数字货币。使用数字货币相对于现有的纸质货币来讲,具有交易便捷的特点,双方支付不需要通过第三方干预,这样就避免了高额手续费的产生。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支付方式现在在全球来说,不仅是趋势,更是未来的一种生活的发展方式。新加坡宣布取消对支付类数字货币供应免征消费税,也是对数字货币的重大利好,该份草案的推出有利于区块链支付的进一步普及和推广,同时行业也将迎来新的洗牌。
区块链作为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为各行各业带来了颠覆的潜力,同时它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也并存。新加坡对区块链的友好程度和对区块链政策的开放程度正是它积极拥抱区块链的方式,随着区块链技术在新加坡民众间的普及,必将会对区块链应用和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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