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今日说法官方微信发布文章《被强行转走的18.88个比特币| 案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比特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是否应受法律保护;严冬等四人是否应将比特币返还,如存在返还不能的情况,是否应赔偿皮特、王晓丽损失以及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无论根据法律规定,还是严冬等四人在诉讼中曾作出的承诺,严冬等四人均应将系争比特币返还皮特、王晓丽。本案中,CoinMarketCap.com网站非我国认可的虚拟币交易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不能将该网站上比特币的交易价格数据直接作为损失的认定标准。二审庭审中,双方均认可若返还不能,同意按照每个比特币42,206.75元计算赔偿金额。故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亦无不当。
二审中,皮特、王晓丽表示自愿放弃追索6466个天空币,系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于法不悖,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据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中天空币的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其他判决内容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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