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拥有价值,个人信息也是一种财产权益信息价值如何合理体现,正确运用,关键是要建立。“谁拥有,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的合理机制。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第一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清单,涉及金融,物流,通信,农业,教育等行业的164家企业。可见管理部门开始摸底市场主体情况,迈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重要一步。
让“区块链”健康发展,对你我很重要您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刚刚浏览完某个购物网站,就有电商或社交平台发来相关的广告弹窗这是因为我们的数据被转卖给了其他平台。引入区块链技术后,存储的交易信息是公开的,但账户身份信息会被高度加密,只有在数据拥有者授权的情况下才能访问到,数据安全性大大提升。
金融行业消费者的诉求尤其迫切。当前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行业内各个机构之间数据无偿交换,转让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眼下一些第三方保险中介交易平台,已经开始大规模向医疗机构搜集患者信息,然后出售给保险公司,作为开发长期寿险,重疾类保险产品的基础数据。再如,电商平台搜集用户银行账户等信息,作为自己金融业务板块的数据来源,或者转手出售给银行,小贷公司等,帮助对方提高精准获客的能力,并从中获得巨大收益。金融数据直接关系个人资产状况,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果不堪设想。特别是在信息化程度日益提升的背景下,个人信息之间的关联性更大,数据泄露或者滥用带来的危害性更为凸显,数据开发和使用规范亟待建立。
对个人数据信息的抓取和使用,的确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准确地把握消费者需求,全面识别风险,设计出更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因而有观点认为,大数据时代,消费者只要享受了信息互联互通的便利,就必须付出信息让渡的代价,这是一种公平交易。这一观点实际上忽视了信息的价值,忽略了信息的所有权。
首先这种交易是不透明的,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提供个人信息,只是基于当下场景的金融服务所需,与商业机构之间并没有就个人信息的开发利用达成契约。其次这种交易也是不公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被卷入“商业链”后,信息的去向,范围和被开发使用的深度往往是不可控的,与消费者从商业机构直接获取的便利相比,也是不等价的。事实上,在一些个人信用信息制度完备的国家,商业机构获取个人信息时,已需要付费给消费者。如,日本EverySense公司研发的一款手机应用程序,用户下载程序后可以提前设置愿意出售的传感数据,比如位置,加速度,步数,气温等,所有注册用户都会收到数据购买公司提供的“菜单”,里面详细记录着各种交易项目和条件,消费者提供3个月的个人位置数据,可以获得500日元。
当前除了金融业,很多行业都在利用大数据实现转型。我国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行业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如果不能尽早补上消费者个人信息交易的短板,数字经济的根基就不牢靠,这些领先行业优势就可能丧失。加大对个人信息商业化的规范力度,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用信息科技手段科学管理和规范个人信息交易市场已是迫在眉睫。
当务之急是尽快从法律层面明确对数据财产权益的保护。此前有法律条文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公示信息收集的目的,采用时须经用户同意。应将这一点扩展到所有涉及个人信息的领域,特别是“互联网+”行业用户提供个人信息时,可以尝试与机构,平台签署协议,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方式,范围等:哪些数据收集后可以匿名化脱敏处理,但不能核查原始数据;哪些数据不能有商业用途。只要数据产品是商家用于向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是用来交易牟利,就不妨认定免费使用。否则,需要向消费者说明交易对象和付费标准。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推行对消费者个人数据的有偿搜集和使用,才能让每一个使用环节的经营主体都把消费者信息当回事,避免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事情发生。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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