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很多人在问什么是区块链,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把区块链和互联网作一个比较,从另外一个角度谈一谈什么叫区块链,中间我再汇报一些我自己的看法。下面从6个方面把互联网和区块链进行比较。
区块链是事实机器
第一个是数据是否可修改。上个世纪互联网刚刚兴起的时候,美国大部分主流媒体向公众描述互联网时,往往会说互联网是信息的机器,互联网让大家互相传递信息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更方便。
区块链的数据结构因为它的一些密码学技术、时间差等等,可以保证一个数据真正上链之后就不可篡改,不可撤消,但是可追踪,因此区块链相比互联网来说是一个事实的机器,一旦记录到区块链之后这个东西就不可抵赖了。为什么法院会很快的接收区块链上的一些法律证据,就是因为不可抵赖性,不可抵消,不可篡改等这样一些特点,所以这是互联网和区块链一个非常大的不同。
在互联网时代不管是什么样的数据库,数据都是可以撤销和改动的,没有任何一个基于互联网的数据库是不可改动的,这是两者非常大的不同。
区块链的信任机制
第二点是互联网和区块链的信任机制有很大区别。这里没有好坏之分,中心化的信任机制和去中心化的信任机制本身没有好和坏、高和低之分。
当数字经济越来越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每个人的数字化生存占的比例越来越高时,可能在某些环境 、某些场景、某些事物中我们可能不再依靠中心化的信任机制确保做一个信任背书,可能用一个去中心化的信任机制更高效、更低成本,这是互联网和区块链最核心的区别。
我想大家对区块链去中心化机制也有所了解了,依靠算法来构建一个信任,作为一个信任背书。虽然中间想设计一个点对点的中心系统,但是因为现在比特币的价格波动太大,如果一个货币是一个电子现金,显然这个实验是失败的,如果用比特币做一个全球的支付系统这个实验也是失败的。但如果将比特币看成一个数字黄金,是在全球达成共识的,这个共识是用一个信任机制制造一个数字上的稀缺性,做了一个信任背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
区块链的开源免费、无须许可和非营利性
第三个互联网和区块链的不同是区块链的开源免费、无须许可和非营利性。作为一个开源软件系统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公共区块链有财务报表,没有收入,也没有股东,没有董事会,也没有管理层,没有员工。
这样一个产权把股权、把权益完全去掉了之后的商业系统,它使得投资者、生产者、开发者、使用者完全合二为一,使得多方的利益相关参与方在区块链上,在一个点对点、信息高度一致,高度透明的环境里,通过算法博弈得到一个最优,实现经济学上一个非常大的难题。所谓的激励相容,这个是以前中心化的商业模式,中心化的信任机制所做不到的,就是区块链给我们带来的独有的东西。
区块链商业应用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第四个不同是在商业应用层面,互联网上面的商业应用是中心化的,区块链上的商业应用是去中心化的,或者我们把它叫做分布式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前不久我看一个旅游作家在以太坊上出版了一本讲欧洲深度旅游的书,所有的销售收入是归到这个作家。
腾讯有一家互联网出版集团叫做阅文集团,在阅文这个平台上任何一个作者,如果发表一个东西或者写一本书,这本书别人付费阅读得到的收入,作者能拿到75%左右,互联网平台会拿走25%,但是在区块链上100%都归这个作者,因为没有人需要对使用以太坊或者是比特币区块链付费用。
在纸质书的时代,找一个出版社,编辑印发,通过线下的销售书店销售,那个时候作者拿到多少?是版税的8%,92%是付给渠道出版社,这就是一个App和DApp巨大的不同。在DApp时代你的全部都是你的,没有中间商赚你的差价,这个是互联网和区块链的巨大的不同。
任何颠覆式创新都是基于账户的创新
第五个不同是记帐方法的不同。互联网仍然继承了我们过去500年的记帐方法——所谓的复式记帐法。在1494年前后时间意大利的威尼斯是全球金融中心,复杂的贸易需要复杂的金融支持,复杂的金融支持需要科学的记帐方法。如果没有科学的记帐方法,就无法提供科学的金融支持。威尼斯商人借钱给商家,定了一个契约,如果不能还钱就把胸口的肉给银行家,后来船沉了,企业家破产,所以企业家愿意割肉,但是合约上说只能隔肉不能流血,所以这个是一个喜剧结尾。
中国金融科技全球领先的最核心逻辑在于,在2004年支付宝开始创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本人是一个对科技新趋势有非常深刻认识的人,他允许支付宝。支付宝创立的时候实际上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到今天来说它可能还是属于一个灰色地带,一个科技公司可以自己设立一个互联网钱包,往这个钱包里写钱,往一个账户里写钱只有银行可以干。
所以当时有很大的争议,但是周小川行长说这些新的东西应该允许实验,因此才有了我们两个世界级的现象产品,一个是中国的移动支付,被号称中国的新四大发明;还有一个就是余额宝,余额宝也是一个世界级的产品,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互联网的渠道可以卖出2万亿的货币基金,这个说明什么呢?
任何的金融创新都是基于我们建立了一套新的账户体系,任何的金融交易都必然在一个账户上面进行,有新的账户体系,就能产生新的金融服务的模式,不管是支付汇兑还是交换。我们传统的银行帐户体系不可能出现现在的移动支付,在传统银行帐户体系上也不可能出现余额宝,只有在新的账户体系上才能出现。互联网账户和支付宝以微信支付为代表的典型支付账户,他们不是银行帐户,他们是互联网公司的一个科技公司在维护这个账户,他们没有持有银行牌照,但是他们在往里洗钱创造货币,同时承担一个清算的业务,这都是因为周小川行长愿意实验,才带来这个体系。
我们现在还无法预测基于区块链账户的体系会出现什么样巨大的世界级的新的金融服务 、金融交易的方式,我相信它一定会出现,就像我们在互联网账户体系里面创立的颠覆式的创新一样,这个是我可以肯定的,但是不知道具体会是什么样的,我们怀着一个乐观积极的态度来观察这个行业的变化。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任何颠覆式的创新都是基于账户的创新,没有账户的创新就不会有颠覆式的金融创新。没有账户的创新我们只有在原有的模式上做边际效益的改变,新的技术对我们原有的模式进行边际效应的改善,但是无法在旧的模式下面产生新的模式出来。
记账单位不同
最后一点是账户使用到的记帐单位有很大不同。互联网的电子钱包记载的是法定货币,但是在区块链里面记载的是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和法币最大的不同其实是代码和代码之间的交换,所以一切才有可能,因为你是计算机程序,体现的是计算机的代码,才能做出点对点的分布式账薄,不再需要中心化的第三方服务就可以完成点对点的交易,在区块链上面完成任何的商业交换或者是金融交易,因为你的货币是可编程的,智能化的。
我们知道数字货币的发展其实到现在为止没有终结,文武博士也讲到,数字货币的发展到今天仍然处于一个变化过程当中。如果说比特币,以太币是数字货币的1.0,那么稳定数字货币可以说是数字货币的2.0。
实际上到今天来看只有稳定数字货币,或者将来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基于区块链的货币。剩下从比特币开始我们都只能把它叫做资产,加密资产或者是密码学的资产。只有央行,央行现在还没有发,目前市场的稳定货币才能叫法定数字货币,只有一个稳定的数字货币才能用来做支付工具,交易媒介,价值尺度和价值储藏手段,符合这四个东西它就是一个货币。
昨天周小川行长也讲,货币有法定的,也有私人机构发行的,稳定数字货币目前这个阶段目前是私人在发行,但是我相信再过两年一定有央行来发行数字货币,两三年之后随着央行加入到数字货币的发行行列,那个时候数字货币的形态才算是基本成型。剩下的稳定数字货币之外其他的,我们现在叫做数字货币的东西都不是数字货币而都是资产,都是可投资的工具,作为资产类别它可以有大幅的波动。
但是作为一个货币,一个好的货币有汇率上的变动,但是绝对不能有大幅的波动,早上起来发现比特币跌了10%,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的货币的,但是作为一个投资工具它是成功的,作为一个资产类别它也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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