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管理难一直是困扰着司法机关和社会。破解这一难题,不妨探索运用区块链、人脸识别和电子鉴定文书等新技术。疫情面前,鉴定机构借助“公法链”,保证了服务不掉线,没有“暂停键”。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与纸质司法鉴定意见书同等效力。
4月1日,司法部发布第二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其中,自2020年1月16日起,广州市鉴定机构全面实行了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在疫情期间发挥突出服务和管理效能。
为应对疫情,2020年1月15日,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告,广州率先建成“公法链”,全市鉴定机构统一接入,全市年约10万件鉴定检案全面实行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外存、取证服务和管理新模式。同时全面停止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的纸质鉴定意见书,不再主动提供上门领取和快递送达服务。
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高效加密、防篡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确认承办司法鉴定检案的鉴定人、复核人身份,审核司法鉴定意见书文稿后签发。
司法鉴定人签名及司法鉴定机构印章数字证书由权威CA机构颁发,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生成后,委托人、使用人即可通过接收到的统一案号、校验码在“广州公法链示证平台”查询、调阅和下载。经过实践检验,新技术的运用可有效破解纸质司法鉴定意见书查验不便,尤其是被篡改使用带来的严重司法不公和社会危害性问题。
同时,应用区块链加密分布式存储等技术,全流程记录鉴定意见书文本上传、鉴定人身份识别、鉴定人签章、复核签发、电子鉴定意见书生成、以及委托人提取意见书与源文件哈希值比对查伪等步骤,为司法鉴定出现争议调查溯源提供可靠证据,对鉴定人、鉴定机构,乃至负责管理系统的工程技术人员都形成严格互相监督制约机制,从程序上防范各种风险发生。
另外,网络平台推送的功能,大大提高办案效能,破解了鉴定意见书领取或送达费时费力,特别是办案机关在办理时效性极强的“酒驾”、毒品鉴定时多次往返和长时间在鉴定机构等候及往返占用大量警力的问题,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需要提醒的是,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落款为广州市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但在“广州公法链示证平台”无法查询到的,应为虚假司法鉴定意见书,办案机关不予采信,委托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可举报。
通过这一创新,广州市司法局办理了公安机关侦破酒驾、毒品、交通事故类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追查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4000多件,大大减少了人与人的密切接触、节约了办案人力和路途往返时间、降低了鉴定相关人员病毒传染机率,便捷、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和管理在疫情期间发挥了极为特殊的作用。(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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