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央行官微发布消息称,近日,有个别机构将相关产品冠以“DC/EP”或“DCEP”之名进行交易,人民银行已于11月13日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公众不要上当受骗。人民银行重申: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区块链大火后,币圈趁机炒作的人也多了起来。这并非央行第一次就数字货币相关谣言出面澄清。除了11月13日央行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公众不要上当受骗外,11月初,网络传言称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了相关区块链公司负责人,这些公司有可能参与到央行数字货币的第一批入链数据,央行也就此传言予以否认。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仍有许多技术尚未被有效解决,社会公众更要谨防披着区块链外衣的非法金融活动。特别是有了不少P2P网络借贷机构跑路的前车之鉴,社会公众更应对打着金融科技创新、普惠金融的幌子,行非法集资诈骗之实的不法机构提高警惕。
央行曾在11月13日的辟谣公告中指出,央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
12月11日的声明是对上个月辟谣的重申。近期,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消息不绝于耳,11月初,有消息称,“日前,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了相关区块链公司负责人,这些公司有可能参与到央行数字货币的第一批入链数据”,随后,央行明确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相关公司区块链板块负责人消息属造谣。
另据《财经》杂志报道,由央行牵头,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共同参与的央行法定数字货币试点项目有望在深圳、苏州等地落地,本次试点将走出央行系统,进入交通、教育、医疗等实实在在的服务场景,触达C端用户,产生频繁应用,试点银行可根据自身优势进行场景选择。
券商中国记者从银行人士处了解到,法定数字货币属于央行内部的保密项目,目前由央行牵头,四大行内部在做系统对接准备,更具体的实施路径还在等央行安排。深圳地区推行数字货币有望与建设先行示范区中的有关安排相对接。
今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12月11日独家获悉,经过数个月的研究,《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已于12月初正式印发,并向深圳市有关部门下发。下一步,各单位将按照上述行动方案开展具体工作。
正如央行所说,央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因此,尽管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关于数字货币和区块链的讨论,但关于数字货币最权威的声音还是来自央行。
究竟何为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与现有的人民币有什么区别?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得到”APP上开设的《科技金融前沿:Libra与数字货币展望》课程中详细介绍过央行数字货币。证券时报记者根据穆长春的介绍总结以下要点:
1、央行数字货币(DCEP)早在2014年就已提出,其功能和属性与纸币相似,只不过形态是数字化的。是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不需要账户就能实现价值转移。
例如这样一个场景,两个人的手机里都有DCEP的数字钱包,只要手机有电,哪怕没有网络,两个手机一碰触就可以使一个人电子钱包里的数字货币转给另外一个人。
也就是说,数字货币在支付的时候是不需要绑定任何银行账户的,不像现在用微信和支付宝都需要绑定银行卡,DCEP不需要绑定银行账户,除非要往DCEP里充钱或者要从DCEP里取钱进行理财等用处外,用户与用户之间的转账是不需要进行账户绑定。
2、央行数字货币是法币,具有法偿性,也就是说,不能拒绝接受数字货币。从法权性讲,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
3、央行数字货币采取的是双层运营体系,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
4、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满足匿名支付的需求,但出于反洗钱的考虑,央行对数字钱包也设置了分级和限额安排。比如,用手机号码注册的钱包级别是最低的,只能满足日常小额支付需求。如果上传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以获得更高级别的数字钱包;如果去银行面签,可能支付就没有限额。
5、由于Facebook计划推出Libra,市场关于私人部门参与数字货币发行将会挑战现有主权货币和央行权威的讨论不绝于耳,穆长春表示,在电子支付手段如此发达的当今,央行选择推出数字货币是为了未雨绸缪,保护自己的货币主权和法币地位。此外,现在纸钞、硬币的发行、印制、回笼、贮藏各个环节的成本太高,还要做防伪技术,携带也不是很方便。
央行数字货币准备已有四年半的时间,按照穆长春的说法是“呼之欲出”,那么,一旦央行数字货币正式推出,是否意味着广大公众马上就可使用数字货币呢?
对此,央行原行长周小川近日在财新峰会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更多是为本国考虑,可能更加注重于在央行、第三方支付者之间的批发、清算环节提供数字货币。虽然理论上央行数字货币也可以为零售服务,但由于会对现有金融体系带来很大冲击,因此会非常谨慎。
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近日表示,新技术到底是“良药”还是“毒品”,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让它向着“良药”的方向发展。一是不要炒作区块链概念;二是不能披着区块链的外衣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三是真正要想获得市场空间,区块链技术必须从现在经济金融的痛点上、从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找到自己的市场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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