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还以为数字货币是“网络虚拟世界闹着玩”的时候,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CF40)伊春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这让许多人惊讶不已。可人们不知道,央行对数字货币已经悄悄研究了5年,近年来系统开发更是996式夜以继日加班加点进行中。
早在2017年,央行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所。2018年7月,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国际电信联盟召开的法定数字货币焦点组第二次会议上,通报了中国央行关于法定数字货币的两层结构模型设计及详细功能。
原央行行长周小川在2018年两会上也透露,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是动态的,说不上未来一定有某种确定的监管政策。总体上应取决于技术的承受程度和局部的测试结果。比特币和分叉币出现太快,不够慎重,迅速蔓延会造成负面影响,不慎重的产品可以停一停,有前途的产品经过测试认证再推广。
其中提及“有前途的产品经过测试认证再推广”有想象的空间,预示着合规的数字货币尚有生存的余地。
有道是,存在就有一定的合理性。数字货币作为虚拟货币问世,不能不说是一种金融创新,只是这种创新被投机者绑架,一度走到邪路上。
无心插柳柳成荫。比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货币原先是电脑极客们高智商的数字游戏,没想到却蜕变为比黄金还金贵的货币,借助互联网的威力,风靡全球,其身价扶摇直上。数字货币招人喜爱,野蛮生长,是因为其具备货币的基本特征,可以流通,又能保存,而且早期又不受监管,有避税功能,数量稀缺,奇货可居,加上人为炒作,身价也就跟风涨。
如今数字货币要在中国落地生根,不能不说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决策。在电子支付已经十分发达的背景下,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意义何在?穆长春表示,对老百姓而言,基本的支付功能在电子支付和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界限相对模糊,但央行未来投放的数字货币在一些功能实现上与电子支付有很大的区别。
但这并不是说,老百姓不需要对数字货币像电子支付那么重视,倒是要进行区别性对待。
首先,要摒弃偏见,不要把数字货币妖魔化。由于数字货币被扭曲了的区块链理论绑架,一度走下坡路,人们将其视为瘟神,唯恐避之不及。但事实证明,数字货币是一种金融创新,其防风险的保密性尤其值得肯定。既然央行已经认可,并呼之欲出,我们要正视这样的现实,持欢迎态度。毕竟数字货币是一种新生事物,从理解到认可再到完全接受,需要一个过程。
其次,要杜绝炒作心理。以前人们对数字货币颇有诟病,是因为数字货币被炒作后沦为黑天鹅。身披神秘的令人眩晕的区块链技术包装,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是建立在区块链技术基础上的电子货币。而区块链理论像绕口令一样艰涩难懂,它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其核心原理是“去中心化”。这些说法,需要有极高的口才才能讲清楚。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此前近10年间的暴涨其实得益于市场营销,即投机性概念炒作,将其隐隐约约那么一点流通价值淹没于甚嚣尘上的炒作中,就像当年原本具有观赏价值的郁金香被疯狂的投机者恶意炒作而沦为“黑天鹅”一样,虚拟世界的数字货币正像现实世界中的郁金香一样,于身价暴涨中埋下颠覆的隐患。历史的教训应当记取,当数字货币正式应用后,我们切不可囤积居奇,对其恶意炒作。
再次,要努力适应数字货币时代。从提升可得性、增强公众使用意愿的角度出发,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是采取双层的运营架构,即人民银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人民银行决定采取双层架构,也是为了充分发挥商业机构的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促进创新,竞争选优。有网民说,数字货币时代已到来,永远别与趋势作对。数字货币的应用是大势所趋,在此情势下,我们要努力适应数字货币的可信度,虽然是虚拟的,是商业机构兑换给我们的,但也是非常实在的,是真金白银。这个时候,大格局大趋势显得非常重要,尽量去做一些附和趋势性机会的事情,适应市场整体向上的机会,手持数字货币,同样有赚钱的机会,当然不是恶意炒作,而是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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