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消息,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将使用比特币、门罗币等虚拟货币进行交易的毒贩王某诉至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据悉,王某把毒品隐藏在指甲盖大的“邮票”里,通过“翻墙”软件使用境外网站注册软件,创建聊天群组,然后通过该群组发布贩卖“邮票”信息,再用比特币、门罗币等虚拟货币达成交易。 连云区检察院针对Telegram、比特币、门罗币均在境外网站,相关记录调取困难等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将双方Telegram账户进行交叉辨认,进一步确定双方身份的唯一性,并对王某手机进一步技术侦查,查明王某的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同时,针对犯罪嫌疑人使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建议公安机关与中国人民银行等专业反洗钱部门联系,查清王某使用比特币、门罗币等虚拟货币进行毒品交易的记录、其将虚拟货币转换为人民币的过程以及与相关人员的联络信息、资金流向等。(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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