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发布公告称,已经通知27家为韩国用户提供服务的境外虚拟资产运营商在9月24日之前向金融服务委员会下属的金融情报部门(FIU)申报,这些运营商以金融信息分析机构为名义为韩国人开展业务。FSC将要求未在9月24日之前申报的境外虚拟资产运营商停止为韩国人提供服务,若不遵守该规则,将根据《特金法》进行处罚,可能会处以5年以下监禁或5000万韩元(约合4.35万美元)罚款。 此外,FSC还计划采取如封锁访问特定网站的措施,以及与境外金融机构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合作,来惩处非法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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