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消息,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表示,币安、币安集团和币安控股有限公司没有在开曼群岛或在开曼群岛内注册、获得许可、受到监管或得到管理局的其他授权来经营加密货币交易所。管理局重申,币安、币安集团和币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受管理局的任何监管监督。管理局目前正在调查币安、币安集团和币安控股有限公司或与该公司集团有关联的任何其他公司是否在开曼群岛或从开曼群岛经营任何可能属于管理局监管范围内的活动。根据2020年《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或从开曼群岛提供虚拟资产服务或托管服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i) 根据《2020年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法》 ("VASPA")注册或获得许可;或(ii) 根据VASPA获得管理局豁免的现有受监管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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