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支持鼓励区块链领军企业在泉州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互联网产业发展方向的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位居行业相关细分领域前5名、具有核心技术或创新模式的龙头企业或平台,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实际到位资本金的1%~3%一次性给予落户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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