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利用区块链等技术登记的作品,是不是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能一概而论。而利用区块链登记的作品,其价值差异很大。目前现实情况是,优秀作品还很少运用区块链、时间戳技术登记。如果利用新技术登记的作品价值不高,无法形成社会需求,没有人付费使用,这些区块链公司也不会有收益,难以持续。当优质作品原来越多地利用新技术登记,就值得推广,还是要从实际出发。
本文地址: https://www.xiguacaijing.com/kuaixun/2020/22581.html 生成分享图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