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公安网消息,5月18日,《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管理办法指出,本市将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监测网络,根据需要设立监测点,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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