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詹克团通过行政复议这一程序成功干预了比特大陆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民商律师尹继涛对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作出了撤销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2日作出的准予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复议决定提出不同意见。尹继涛认为,第一,行政复议是行政体系内部的一种上级监督下级的行政监督行为。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有权对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比特大陆公司法人变更的工商登记行为作出复议决定的机关,只能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海淀区政府,海淀区司法局无权对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登记行为作出复议决定;第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属于公司内部人事关系的变化,应遵从公司自治原则,只要比特大陆公司内部有关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是有效的,比特大陆新任命的法定代表人就可以代表比特大陆的意志,行使对内和对外的权利。因此,詹克团能否成功干预比特大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阻却比特大陆新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意志,行使对比特大陆公司的内部和外部权利,关键在于比特大陆内部变更法表人的有关决议是否有效。詹克团要想成功阻止比特大陆法定代表人变更,只能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比特大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撤销比特大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在比特大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被法院撤销之前,很难说詹克团成功干预了比特大陆法定代表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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