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ointelegraph日本站报道,日本国税厅14日在参议院财政金融委员会上表示,不会改变以往的“虚拟货币(加密资产)在税制上被分类为杂项收入”这一主张。针对于此,参议院议员(日本维新会)藤卷健史表示,上周日本央行总裁黑田东彦承认了虚拟货币未用于支付结算的实际情况,但国税厅依然严格地坚持它在法律上的定义。国税厅负责人表示,根据“资金结算法”,所谓的加密资产仍将像以前的虚拟货币一样被定义为一种财产价值,可以继续被未指明的人用于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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