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APPTIMES消息,在日本3月14日下午的“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上,日本财政委员会理事藤卷健史建议将加密货币收入归类于转让所得进行征税,而不是杂项收入所得。他表示:“加密货币税率应该至少是源泉分离的20%”。因为目前加密货币投资者大多处于被套的状态,如果将加密货币收入归为转让所得收入的话,只要持有5年以上,需要缴纳转让收益的1/2的税率。另一方面,因为杂项收入不能算出盈亏总计,但转让所得则可以算出盈亏总计,所以如果作为盈亏累计所得在计算上发生损失,就可以从其它收入中减去损失金额。 注:在日本,卖出有价证券收益税有两种课征方式,即“源泉分离课税”和“申报分离课税”,卖出有价证券获得收益者可任选其中一种。源泉分离课税方式是:不管当事者买卖股票实际上是盈是亏,都按照买卖价款的1%自动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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