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消息,12月24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一虚拟货币货币支付案件原告。据悉,在该案件中,由于多次输入虚拟“莱特币”支付密码未果,且同时不能提供重置密钥凭证,钱包账户无法转出。原告李先生将虚拟货币网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网站协助其在网站重设支付密码,并保证储存在该账户的虚拟资产在该平台安全转移。法院认为,根据现有情况,网站已经表示无法重置支付密码,且李先生也无法证明,在没有提示符的情况下,网站具有为客户重置密码的义务及能力,因此,李先生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故判决驳回原告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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