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等名义 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通知。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风险特点: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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