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国国税局(IRS)日前向超过1万名加密货币投资者发出信件,通知其可能因数字资产投资欠税。加密货币税务公司Node40联合创始人Sean Ryan接受采访表示,美国国税局还没有回答几个关于加密纳税细微差别的悬而未决的问题。是的,他们发布了2014年的备忘录,但我们都知道它在某些方面不够清晰——其中最主要的是同类规则。在2018年新税法生效之前,IRS税法第1031条本可以(也被一些人)解释为允许用一种数字货币兑换另一种数字货币,比如用BTC(延期缴税)购买ETH。对此,会计和税务律师双方都有充分的理由。如果你读了美国国税局的信件,你会发现这三封信函都包含一份声明,明确指出用一种货币兑换另一种货币是要纳税的。这可能是国税局第一次公开发布这样的指导意见,在我看来有点鬼鬼祟祟。事实是,它对那些认为任何收益都可以根据财产转让规则延期支付的交易员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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