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网报道,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第一案网上办理审结,立案到宣判15天,当事人没去过法院。10月25日上午9时45分,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第一案敲响法槌,广州市民郑先生因天猫超市所宣传的限时抢购活动没有兑现,将天猫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天猫公司向郑先生赔偿1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近日,判决正式生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立案完成后,案件进入到举证质证阶段。为解决举证质证程序的痛点和难点,广州互联网法院专门开发了线上证据交换平台,免去当事人往返法院的不便。平台自动发送通知短信,提醒各方及时举证。当事人进入平台点击举证模块,即可自助上传证据材料。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证据来源可溯、过程可查、结果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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