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要数字货币 不要数字鸿沟

bit 专栏
2020-11-24 10:49:27

  

原标题:《调研数字货币之后,胡晓炼、张野两位大咖说——要数字货币,不要数字鸿沟》

一提到央行数字货币,您首先会想到什么?很多身在深圳的朋友,或许会首先想到今年10月,深圳市政府联合央行开展的数字人民币(央行数字货币)红包试点活动。当时,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出资1000万元,以抽签的形式面向5万名“锦鲤”市民发放数字人民币。据了解,首次亮相的数字人民币面值为200元,设计上与纸钞相似,上方左右两处印有“国徽”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图样。

数字货币和纸质货币、电子货币有哪些不同?数字货币在中国的推广有着哪些现实意义和需要直面的挑战?围绕这些话题,11月17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金融开放的挑战与对策”专题组第一小分队(共分为两个专题小分队)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走访调研。

调研结束后,全国政协常委,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胡晓炼对人民政协报记者表示,我国数字货币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在局部区域和场景下投入使用,作为中央银行发行的具有法币地位的数字货币,其探索和实践已走在世界前列。在完善推广我国法定数字货币过程中,要重视4个问题。

第一是数字货币与数字鸿沟问题。我国一些边远欠发达地区的人群和日益增长的高龄人口等对数字经济的认知和参与不足,如果不具备收付使用数字货币的能力和条件,可能会出现使用歧视的问题,这也是数字鸿沟的表现之一。因此,要保留使用者对不同形式法定货币的自主选择权,传统的纸币流通在相当时间内仍要保留。

第二是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相互包容的问题。目前公众对以银行账户为依托的电子货币收付使用接受程度很高,其便利性已获得广泛认可。电子货币还可以按持有人意愿在不同金融资产上灵活配置和调整,所以依托银行账户的电子货币很受欢迎。目前数字货币没有资产属性,只有现金属性,数字货币应拥抱电子货币,并且实现与电子货币无障碍互通互转,为使用者提供更大便利。

第三是数字货币与国家治理问题。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其持有、交易、转移等均可留痕,对使用者来说是匿名收付,对发行者来说则透明可溯,极大地提升了追踪打击非法使用现金洗钱犯罪的能力。中央银行对M0(即流通中的现金)的分布、现金消费等情况都能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前瞻性。这些作用都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第四是数字货币与大数据价值利用问题。官方可以掌握数字货币实现的现金交易全部信息,如身份、商品、服务、场所、价格等,这些大数据过去散落在不同的交易环节,或掌握在信息科技“巨无霸”企业手中,大数据成了可获利的资产。而官方采集的这些大数据可以作为公共产品,以分类、集合等不同维度向社会提供,供市场主体更好发掘需求,增强供给的针对性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品质的生活需要。

“总之,数字货币是一项全新尝试,需要在实践中探索确立相关科学标准,在国际上逐步形成共识。可以预期,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数字货币也将成为继金银、纸币之后的新型支付工具服务经济社会。”胡晓炼这样说。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野看来,货币的形式是与人类文明程度密切相关的,因此货币数字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数字货币在提升支付、拨付效率、打击洗钱犯罪、降低货币制造管理成本等方面都具有非常广阔的应用空间。

张野同时认为,在数字货币的设计上,要坚持几个原则。

一是货币的主权性。在主权国家存在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货币一定而且只能由国家来设计和主导,非国家发行的虚拟货币,至多只能是某种约束条件下的代币。

二是使用上的便利性。纸币取代其它形式的货币,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功于它的便利性,因此数字货币应该展现出更好的便利度,且这种方便程度是针对全体使用者而言的,而非仅限于熟悉数字生活的年轻一代。

三是安全性。安全对于货币而言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而数字货币的安全较之传统货币而言更为重要,因为数字货币的安全直接关乎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

四是匿名性。这是基于自然人对其依法获取的货币具有隐私权而言的,毕竟没有人愿意因为技术因素而丧失自己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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