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挖矿清退文件 制止挖矿招商行为

北京一哥 行业
2020-05-22 11:03:40

  

昨日,木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报送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情况的通知文件,该文件表示:及时制止水电发电企业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招商行为,对于存量企业开始展开有序退出的引导。

以下为文件原文节选:

根据《凉山州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干转发<四川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引导企业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及时制止我县水电发电企业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招商行为,并为引导有关存量企业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现就各有关企业报送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情况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县各水电发电企业立即停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招商行为,不得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否则,我局将建议县人民政府以违法建设项目查处,采取取缔、罚款、责令自行拆除等行政措施,直至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报送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情况

根据省、州文件要求,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势在必行。为了及时反映有关水电发电企业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参考信息,请有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发电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于2020年5月25日前通过"木里县水电项目Q0群"向我局报送专题情况报告,相关要求如下:

(一)报告由该水电站的上级公司撰写,原则上一个电站一份报告,也可以采取一份总报告附每个电站单项材料的方式。

(二)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撰写报告,不得弄虚作假。

(三)报告须包含的内容:一是招商引资情况;二是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情况;三是建设营运情况(主要是项目建设和营运年份、营运以来各年度电量消纳、营运收入、纳税等情况);四是本企业对如何配合政府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提出诉求建议。

(四)报告须盖单位法人印章,以PDF格式报送我局基础产业股。

本文件指出禁止新增、清退存量且在5月25日前报送相关部门,报送内容均相关于挖矿企业合规情况。

数月前,据知情人士消息,四川各地已经进行了一轮清退工作,主要是清退不能达到标准的挖矿企业,目标是建立成熟标准的挖矿产业。清退后四川各地就开展了基于水电消解目标的产业扶持政策。

此文件一出,主要面临“合规风险”的招商行为成了关键被实施者。对此,在矿场建设方面经验丰富的智建芯云创始人喻伟向金色财经分享了他的思考。

“这可能是政府方面的组合拳,那些没有政府批文、私接的肯定要多交钱了,如果全部停止,对电企影响最大,我个人认为可能这样有打一吓十的效果。如果是真的清退,不会是地方的政府文件。”

此外喻伟还补充到,政府方面可能是在给挖矿企业一个“选择”,挖矿可以选择水电消解园来获取低价格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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