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税务局(IRAS)最近发布了一份指南草案,详细介绍了对加密货币交易征收的商品服务税(GST),因为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方式的使用有所增加。草案中提到,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Dash、Monero、Ripple(XRP)和Zcash均作为数字支付令牌。根据草案,在新的指导下,加密货币用户可以像现金一样使用他们的数字货币,因为加密货币将不再需要缴纳商品服务税,这将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IRAS透露,政府已检讨商品及服务税的立场,以配合最新的加密货币发展,其还认识到,对加密货币征税将导致两个税点,一种是在购买加密货币时使用,另一种是作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支付方式时使用,这些商品和服务属于GST。
草案还涉及到交易的另一方,即商人要对交易负责。
草案指出:“如果你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收到了数字支付令牌,而你已注册了GST,你就必须为你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缴纳销项税(除非该供应是免税或零评级供应)。”
“在GST注册的A公司使用比特币向GST注册的B公司购买软件。从2020年1月1日起,A公司将不被视为提供任何比特币,因此不需要计入销项税。而公司B将不得不为其软件供应计入销项税。”
然而,数字支付令牌不包括游戏积分、忠诚度积分或在私有区块链上发行的令牌。与其他货币挂钩的固定资产和数字资产也不在考虑之列。
IRAS在草案中还明确表示,上述GST立场的改变并不代表IRAS支持加密货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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