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互联网法院
今天,司法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应用于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全国首例案件,电子商务领域首例交易全流程上链存证的诉讼案件在线宣判了!
案情简介
“被告通过经营电子产品租赁的电商平台向原告租用手机一部,双方签订《用户租赁及服务协议》,约定了商品的价值、租金等,如果被告拖欠租金,原告有权单方宣布租赁物由租转售。后被告仅支付了首期租金。原告向被告发出的通知到期后,双方法律关系由租赁合同关系变为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买卖价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案子很简单,不就是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吗?有什么特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通过平台签订的《用户租赁及服务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租赁物,被告应依约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被告仅支付首期租金,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有权宣布租期提前到期及产品由租转售,被告应当继续履行支付货款购买产品并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交易双方行为通过智能合约系统实时记录在司法链,实现了交易链路全流程自动存证和执行。
裁判要旨
“本案审理要点在于智能合约全生命周期上链存证的司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本案中,平台使用的自动信息系统接入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各方当事人在线下单、签订合同、交付标的、逾期支付租金、发送通知等行为均自动在司法区块链进行了存证,确保了电子数据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全流程记录的可靠性。原告提交了上述相关证据及司法区块链存证哈希值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哈希值验算一致,且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前提下,认定该电子数据可以作为本案事实认定的依据。”
法官说法
电子商务的兴起为中国经济注入了新活力,但互联网的虚拟性增加了交易的风险和信任成本。杭州互联网法院对电子商务纠纷的调研统计显示,电子商务纠纷呈现出案件数量大、诉讼金额小、当事人地域分散、被告到庭率低等特点,拉高了商户和消费者诉讼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以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的司法链智能合约,在解决了电子数据可信流转的基础上,为双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和其他商业活动参与方构建起一种高效的互信协作机制。以本案为例,交易双方要约、承诺、签约、履约、违约、催告等行为通过智能合约系统实时记录在司法链,实现了交易链路全流程自动存证和执行。一旦一方的违约程度达到了程序预设的标准,智能合约系统自动转入纠纷解决的司法流程,实现了无人工干预,无外部因素干扰。
除电子商务领域之外,司法链智能合约业已应用于金融等其他商业领域。对于守约方,司法救济变得触手可及;对于潜在违约方,高悬的正义之剑产生了司法震慑力。司法链智能合约与人民法院的诉前多元调解流程对接,通过标杆案例的示范效应使大量潜在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前,为“诉源治理”提供助力;基于司法链智能合约构建的信用惩戒系统,有助于实现跨行业、跨区域、跨平台的多方协同与数据共享,构建和倡导网络空间的诚信价值观,有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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