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4月3日),美国纽约南区法院收到一系列集体诉讼,诉讼目标是币安等一批加密行业内的顶级公司和项目。
此消息最先由Offshore Alert披露,据悉至少有10宗类似的集体诉讼案件在纽约南区法院被提起,指控币安等加密公司向美国投资者出售未经注册的证券产品。此外,本次诉讼由美国律师事务所Roche Cyrulnik Freedman发起,起诉对象还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首席执行官赵长鹏等多位高管。值得一提的是,该律师事务所此前还代表“澳本聪”克雷格•怀特(Craig Wright)应对其高达数十亿美元的比特币诉讼案。
在针对币安的起诉中,原告指出:
“币安和发行方错误地(wrongly)从事了数百万笔交易,包括证券招标、要约和出售,他们没有将代币注册为证券,而且币安也没有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为交易所和经纪交易服务提供商。因此,投资者没有按照联邦和州证券法的要求获得足够的信息,以了解他们的投资存在重大固有风险。”
据了解,本次诉讼案件主要由“几位独立个体”发起,其中包括蔡斯•威廉姆斯(Chase Williams)、亚历山大•克利福德(Alexander Clifford)和埃里克•李(Eric Lee)、以及Civic案件中的威廉•张(William Zhang),由于本案属于集体诉讼,因此这些人其实代表了其他所有“处境相似的人”。
为了更好地发起诉讼,原告参考了此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针对EOS代币发行方Block.One的诉讼案件。此前,Block.One在2018年通过初始代币发行(ICO)募集到超过40亿美元的资金——去年九月,因为EOS初始代币发行涉嫌属于未经注册证券销售,因此不得不支付高达2400美元的罚款。
这次,本案原告认为币安发行的代币与Block.One出售EOS代币相似,并在对币安的诉讼书内进行了比较,其中指出:
“与比特币和以太坊相比,EOS代币的创建是通过中心化过程进行的。但是,对于合理投资人(reasonable investor)而言,中心化属性在代币发行时并不明显。相反,代币发行方随着时间的流逝才渐渐披露其代币发行的意图、治理过程、以及成功进行去中心化管理等信息,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合理投资人知道自己购买的是证券。”
据悉,这次对币安提起诉讼的原因可能由于美国的时效法令,该法令规定欺诈案件必须在被发现犯罪后的两年内提出。根据金融科技律师理查德•莱文(Richard B.Levin)称,本次诉讼很可能会被法院审理,因为美国近期集体诉讼被驳回的可能性很小,而且这些诉讼可能会对被起诉的公司造成沉重损失。他最后表示:
“驳回案件是一种非同寻常的补救措施,我不相信法院将会驳回这些案件,而且我也不相信法院会代表原告或被告批准一项即决判决(summary judgment)的动议。因此,我怀疑那些已经募集了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的数字资产发行方会考虑将大量资金用于捍卫自身利益。”
查德•莱文认为,本次诉讼可能会给币安等被告的数字资产“蒙上一层阴影”,因为现在交易相关代币的人、以及一些购买者都注意到他们出售的是“非法证券”,而且有些人很可能更愿意参与诉讼并要求赔偿损失。
本文部分内容编译自decry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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