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球范围来看,东盟国家的数字货币监管政策相对较为严格,其中一些东盟国家仍处于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初期,ICO及数字货币交易监管框架仍处于空白阶段,多数国家在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监管方面仍然处于探索阶段。
1.监管政策新加坡政府近年来频繁出台针对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监管政策,对区块链和数字资产监管持开放态度。主要内容如下:
2. 区块链技术应用落地支持2018年11月22日,新加坡信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公开宣布,将为区块链相关公司提供种子基金,以开发一个综合区块链平台,该平台将连接行业内外的所有利益相关者,以此来促进区块链的发展。
近年来泰国对待ICO及加密货币行业交易的监管相对宽松,同时鼓励数字货币项目的发展。
2017年11月,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PhSEC)委员Emilio Aquino公开表示,证监会正在考虑将虚拟货币看作证券,并适用《证券法》对其进行监管。此后,菲律宾监管部门出台了关于数字货币领域内稳定发展的政策,相关内容如下:
2017年10月30日,越南国家银行(SBV)宣布自2018年1月1日起,禁止以比特币作为支付手段,并明确指出“发行、提供及使用非法支付手段(包括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的行为可能会被起诉。提供非法支付工具(加密货币)的人员可能会被处以最低6600美元的罚款”。除此之外,截至目前,越南政府尚未对外公开任何与数字货币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数字货币行业的监管尚待明确。
除上述监管政策外,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和马来西亚央行(BNM)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披露两家监管机构正在制定适用于ICO和加密货币的监管规则。
在老挝、文莱、柬埔寨、缅甸等东南亚其他国家,区块链技术仍处于早期整合阶段,尚未出台明确的区块链和数字资产的监管政策。
通过上述东盟各国的政策可见,整体上东盟地区针对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监管政策正在逐渐优化,从宏观监管向具体监管进行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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